助学贷款|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即将顺利完成学业,开启新的人生旅程。在你怀念美好的大学时光之时,相信你也不会忘记曾有一项政策温暖了你的心,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我们希望这项暖人心的政策能不断惠及越来越多需要帮助的学弟学妹们,而你们的诚实守信、履约还款将是最好的助力。下面,我们再次叮嘱你一些有关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

一、还款方式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是你本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查询贷款及应还款信息的助学贷款官方网站。
   2.支付宝网站(http://www.alipay.com)是你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唯一网站。你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和“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查看你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查看。

二、还款事项

学生在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2019年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宽限期为 3年),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可通过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本金还款计划查询”与“本年应付本息测算”栏目查看自己每次的还贷本金与利息的金额与还款时间等信息)。

1. 本金偿还: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贷款还款最后一年为当年9月20日)。进入还款期后,借款学生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还款计划,每年还本日 5 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 的贷款本金存入支付宝还款账户。
   2.利息偿还:每年12月20日为付息日(贷款还款最后一年为当年9月20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息随同本金一起结清。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个工作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支付宝还款账户。
   3.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为每月的1-15号,扣款日为当月20号(每年11月不受理提前还款申请)。如想提前还款,应在服务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栏目中提出申请,将系统确认的应还本息金额存入还款账户。
   4.逾期还款: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利息和本金没有按时偿还的同学,需要进行逾期还款,不用提交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确认应还金额后,尽快将逾期本息与相应罚息存入支付宝还款账户。

三、违约责任

1. 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利息,执行利率为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130%。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将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房贷、车贷)、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在未来国家个人征信系统逐渐完善的情况下,你的违约记录也将会对你的出行、社保、医保等产生相应的影响。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银行也可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国家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四、注意事项

1.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如果你在毕业后选择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本升硕等),应在获得相关书面证明后的20日内,向原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期间可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到原学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还款救助:符合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条件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可向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和办理。

3.毕业之后,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相关信息,以便于学校和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在需要时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亲爱的同学,请你务必珍惜并维护好个人的信用记录,希望你不负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做个能够按时还款的诚实守信之人,为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和建立良好信用社会出一份力,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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