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精神,更好地帮助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决定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为新入学残疾大学生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在我省普通高校就学(含外省户籍),2020年度及2021年度新入学的(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以上层次),有辅具需求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
二、工作目标
由省中心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残疾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为适配标准 。
三、行动步骤
(一)需求调查和信息统计
由社区指导部组织做好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前期沟通联系工作,并和各院校负责人员共同统计汇总好大学生初期评估后需求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填写《吉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吉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二)综合评估
省中心根据各高校的调查需求信息做好评估筛查评估工作。社区指导部与各高校对接,确定综合评估时间和地点,由辅助器具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各高校进行集中评估。
(三)适配服务
按照残疾大学生适配计划,由省中心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对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等各类别残疾大学生开展适配服务,针对多重残疾大学生适配最急需的、最有助于学习的辅助器具,在适配助学行动周期内保障部做好辅具的采购工作及适配服务的保障工作。
(四)整理档案
辅助器具部根据实际适配情况建立档案,社区指导部存档,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各高校。
(五)跟踪随访
适配后3个月内,辅助器具部和保障部负责持续跟踪残疾人大学生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和指导辅助器具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处理发现问题。
四、监督管理
中心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适配服务工作执行情况予以公示。
(一)社区服务指导部负责适配助学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每月将适配服务工作执行情况向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二)财务办公室对配助学行动工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每月将适配服务工作使用情况向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三)中心党支部纪检监察工作组不定期对适配服务工作执行、资金使用、适配服务工作档案等情况进行抽查,听取各部门适配服务工作执行情况专题汇报。
五、做好总结推广。
中心加强对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跟踪指导,及时收集总结典型助学经验,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等手段,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理念,为以后开展类似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联系人:叶 冲
电话:0431-81797116 81797115
手机:15568750634
电子邮箱:1178020354@qq.com
附件1
吉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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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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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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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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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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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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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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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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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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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院校(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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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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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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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免费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是 £否 |
所申请的辅助器具 |
£助视器(需验配) £盲杖 £助听器(需验配) £假肢(需评估) £矫形器(需评估) £普通轮椅 £拐杖1.腋拐2.肘拐3.手杖 £助行器 |
所属学 校意见 |
£初评后直接配发 £需进一步评估适配 评估人: (学校盖章处) 年 月 日 |
中心评估意见 |
综合评估: 评估人: (中心盖章处) 年 月 日 |
备注:辅助器具申请填写应按实际需求填写,每人只能申请1个辅助器具。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残疾证复印件附在此表后面。
附件2
吉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统计表
( 年度)
高校(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入学时间 |
残疾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残疾类型及级别 |
联系电话 |
需求辅具名称 |
筛查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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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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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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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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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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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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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轮椅: 辆,假肢: 例,矫形器: 例,助听器: 个,助视器: 个,助行器: 台,其他: 件 |
校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3
吉林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汇总表
( 年度)
残联(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入学时间 |
残疾证号 |
高校名称 |
户籍所在地 |
残疾类型及级别 |
联系电话 |
适配辅具 |
适配日期 |
适配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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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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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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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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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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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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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轮椅: 辆,假肢: 例,矫形器: 例,助听器: 个,助视器: 个,助行器: 台,其他: 件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