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21]113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报考人员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现受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报考工种与须从事工作一致。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工: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人员;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受聘高级工岗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考核合格受聘技师岗满3年。
三、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职业知识技能及技术技能。
3.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由考生所在基层单位统一组织评定。
四、破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者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一次使用)。
5.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年限计算到2021年末。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考将报名材料报送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6-2室),报名从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材料
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附件1)。
2.报考人员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或《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3.破格申报的还需提交破格相关佐证材料。
4.小二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大于20KB)。
5.考核费用根据报考工种及等级缴费,详见附件2。
6.《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评价综合意见表》由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七、有关事项
1.各地区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发放《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档案,一份考生个人留存。
3.考核合格日期统一为2021年12月31日。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朱海军 电话:84566049 手机:13500804316
附件:1.《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
2.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收费标准
3.《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单位评价综合意见表》
4.《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