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吉林建筑大学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月-11月
二、参评范围
2018年1月至今,我校辅导员、学工干部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三、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紧密相关,要密切联系当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要有独特见解,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行文规范,严禁抄袭;
3、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篇论文;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篇论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对个人申报的成果进行初步评审,把评选出的参评论文在2019年11月10日前以纸质版一式六份(其中有一份显示作者信息、五份不显示作者信息)及电子版一份(含作者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1206993@qq.com.(各学院推荐到我处的论文数量不少于本学院学工干部人数的半数,即:如果本学院学工干部人数为10人,则上报论文不得少于5篇);
2、专家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说明
1、征文将通过“中国知网”官方查重系统检测,复制率不得高于20%。
2、征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学生工作处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4、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学生工作处同意。
5、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请人代写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6、本次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参评论文数量的50%。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思想教育科 联系人:王大洋
联系电话:0431-84566033 邮箱:71206993@qq.com.
吉林建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