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3、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4、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

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旨在鼓

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和预科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通过统一高考考入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资助,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高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

六、绿色通道

学校对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然后再学生具体情况开展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其他资助

学校利用学校资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助金设立校内资助。